體育場館無形資產開發潛力巨大 專家稱內容為場館平臺增值
發布時間:2016-04-20 09:15:06 瀏覽數:
4月18日,中體競賽公司將其旗下場館的無形資產開發權授予中館時代體育文化發展有限責任公司,簽約儀式在首鋼籃球中心舉行。
首都體育學院教授霍建新在發布會上表示,在體育場館中,除了有形實物性資源外,能持續給場館帶來經濟效益的資產都叫無形資產,目前廣為采用的是場館的冠名權。霍建新指出,我國最早的場館冠名是寧波的雅戈爾體育館,雅戈爾用300萬元買下場館5年的冠名權。而25年后,這個場館的價值提升了200倍。
2014年,國務院發布的《關于加快發展體育產業促進體育消費的若干意見》中,即提出創新體育場館運營機制,引入和運用現代企業制度,激發場館活力,場館資源的開發利用也成為體育產業發展中的一項重要課題。
中館體育總經理朱林祥表示,西方發達國家在無形資產開發方面已經比較完善。“美國的斯坦普斯中心等場館一年的冠名費用就是2000萬美金,可以看出無形資產在國內的潛力有多大,而國內無形資產開發的工作在初級階段。”目前我國的場館無形資產開發主要表現在場館冠名權的售賣上,但根據朱林祥的經驗,大部分體育產業發達國家對無形資產的理解遠不止冠名權,而多方位的開發才能使場館資源發揮更大的價值。
在北京大學中國體育產業研究中心執行主任何文義看來,體育場館是一個平臺,而場館資源的開發是一個轉化的過程,平臺的固有價值是有限的,內容才是使平臺增值的重要籌碼。“體育產業做的是附加價值,而不是本體價值。因此我們應該思索如何把體育產業作為文化創意產業來做,跳出場館來做場館。”何文義說,“只有平臺里裝了優質的內容,場館的附加價值才能更好地體現出來。”
文章來源:中國青年報



